近日,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上云服务商产品和服务质量,助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贵州省大数据局印发《贵州省“云使用券”助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细则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上云企业可随时在线领用“云使用券”。初次领用“云使用券”的最高补贴额度为5万元,第二次及以后领用时,最高补贴额度为3万元。上云企业提交“云使用券”申领申请,经平台服务方完成审核,获得当年“云使用券”使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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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云服务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IT、软件、互联网相关,也可是其他服务。“云使用券”是为支持“企业上云”而发放的、用于补贴上云企业购买云服务云产品使用费的凭证。
近年来,省大数据局根据每年省级财政预算,制定“云使用券”发放计划,平台服务方根据“云使用券”发放计划配置“云使用券”,并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云使用券”可购买基础设施层、平台系统层和业务应用层云服务。其中,基础设施层云服务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和安全防护等上云服务,平台系统层云服务包括数据库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物联网平台、软件开发平台等上云服务,业务应用层云服务包括生产管理、研发设计和其他应用等上云服务。
基础设施层云服务的最高支持比例为云服务总价的40%,平台系统层云服务、业务应用层云服务的最高支持比例为云服务总价的60%,优先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及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领域主体倾斜。
上云企业在云服务商完成交易确认前,可取消订单,“云使用券”自动退回上云企业账户;上云企业在云服务商完成交易确认尚未提交兑现前,可发起退款申请,经由云服务商同意,“云使用券”自动退回上云企业账户。
若上云企业使用完“云使用券”额度后不继续购买云服务,云服务商要为上云企业提供数据封存服务,并为数据迁移提供便利,若涉及额外收费,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解封方式以及数据安全性保障措施等均需在产品推广及合同签订时明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亚丽
编辑 朱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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