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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听书”成为一种新的阅读方式。为了获得更好的听书体验,很多“听友”会选择购买网络听书平台的会员卡。然而,这些会员卡却被“有心之人”利用,成为牟利的工具。近日,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窃取某听书平台会员年卡的霍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2年3月,某网络付费听书平台在一次内部巡查中,发现公司账户里的4.8万张会员年卡不翼而飞,损失高达上千万元,遂报案。如此大批量的会员年卡是怎么被盗的?盗窃者又是谁?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将目标锁定在了该公司的代理商霍某身上。
原来,2022年2月某天,霍某在观看公司内部线上培训视频时,得知了公司后台管理系统的账号,经过反复尝试密码,他竟成功登录。进入管理系统后,霍某发现后台存有大量会员年卡,便将4.8万张会员年卡划拨至自己掌管的代理商账户内。
随后,霍某与朋友赵某和王某联系,由二人负责寻找有意购买该听书平台会员年卡的客户,通过霍某用客户手机号在后台激活会员。一张官方定价365元的会员年卡,霍某仅以75元的低价售出,赵某和王某在寻找客户时可自行加价,从中牟利。短短一个月内,霍某就以这种方式成功出售并激活使用了1216张会员年卡。
2022年8月,霍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涉案的4.8万张会员年卡中有2.8万张因过期而无效,其余2万张有效年卡中有1216张卡已被出售并使用,价值44万余元。其他未被使用的会员年卡,因平台发现后通过系统主动划回,以犯罪未遂认定。
2023年2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此外,赵某和王某二人因主观故意不明确,无法被认定为霍某盗窃的共犯,故依法未对二人提起公诉。日前,长宁区检察院还向该听书平台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管理主营业务的会员虚拟年卡,确保公司规范有序经营。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潘志凡 钱宇文)